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勤工助学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1-12-16  浏览:

各系,各有关部门:

  寒假将至,经研究,决定将寒假期间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申请

  请各用工单位按每生每月120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含留用人员在内),详细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122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学工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tmzzb@zafu.edu.cn

  二、岗位审批与公布

  学工部对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核,于1222日前将岗位及招聘有关信息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学生公寓等地方。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办法

  1.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留用人员不需重新填写;

  2.申请表填好后,由各系负责助困工作的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生办印章;

  3.根据岗位信息将申请表一份(复印件无效)于指定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

  四、录用规则

  1.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

  2.留用人员必须为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生;

  3.用工单位要对新录用的学生进行上岗前的指导或培训。

  五、录用结果上报与公布

  请各用工单位于20111227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附件3)(含留用人员)纸质表、新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未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交到学工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tmzzb@zafu.edu.cn。学工部对各用工单位的录用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3日前将录用结果公布于学校网站和学生公寓等地方。

  六、勤工助学报酬标准

  寒假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月工作时数在120小时()以上且考核结果优秀者为700元,良好者为600元,合格者为500元;月工作时数不足120小时者按实际工作时数发放报酬。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勤工助学招聘的组织、宣传工作。如有疑义,请及时与学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9252239295223); 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

        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xls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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