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关于2012年“五一”、“五四”放假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4-18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五一”和“五四”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2年“五一”、“五四”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五一”放假时间为429日—51日,全院师生员工放假共3天。其中,51日为法定假日,429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28日公休调至430日(星期一),428日上430日的课。

  254日(青年节),全院在校学生与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工下午放假半天,上午照常上课、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节前安全教育,对放假期间组团外出考察的师生,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3.自51日开始,学院执行新作息时间表(详见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管理类”下的“作息时间”),请遵照执行;

4.假期学院安排专人值班,联系电话:63740829,内线929882913516725008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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