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6-12  浏览:

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日(含),具体要求为:

  1.各种证书、成果、荣誉材料:(如,学历、学位、荣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均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机应用能力认可考试通过时间(证书上的科目考试时间)。

  2.论文、论著以刊物的出版时间为准。SCIEI等收录的检索证明认可630日以后的。

  3.各类项目以立项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其中,横向项目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须已有经费到帐,且经科技处立项);厅局级及以下要求结题才能填写的项目,以主管部门结题文件或获批准的结题报告落款时间为准。

  二、强调(浙农林大〔201267号)文件中的两点规定

  (一)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担任两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必须是任中级以来的成果,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指国家统招统分且硕博连读的,海归博士及高水平人才除外)

  说明:成果以取得或发表时间为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前的成果均不得填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海归博士及高水平人才除外)。报名资格仍以获博士学位工作两年计算。

  (二)项目结题: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等厅局级项目必须结题后,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成果,对厅局级以下课题、校(院)级课题也作同样要求;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横向课题不作硬性要求,对于国家级和部级课题的子课题、全国性学会/协会/基金会的课题,也不作硬性要求。

  三、送审代表作鉴定意见的有效使用时间

  按规定,代表作鉴定意见在申报当年和次年申报均可使用(但代表作必须符合次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由于2012年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需匿名送审(我校2011年非匿名送审),所以2011代表作鉴定意见今年不能使用,均需重新送审。

  四、任现职以来其它工作业绩(如参与学科/专业/团队/实验室及各类基地建设的情况)

  必须作为学科/专业/团队/实验室及各类基地建设申报成员才可以填写,申报成员以申报材料为准,时间以提供获批准的文件为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照片(教师系列评审表综合考考核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栏右侧方框)

  1.申报中级:在表格内可插入电子照片或粘贴纸质的。

2.申报高级:提供白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必须为JPG图片,可用数码相机或扫描仪采集),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表格内可插入电子照片或粘贴纸质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上一条:院办关于2012年端午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汇报交流会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开云·app(中国)官方网站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