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全院学生:
为了加速推动我院实践育人工作的发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五点希望转化为成才成长过程中的自觉行动和追求,按照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批转201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结合学院实际,对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求发展 青春奉献促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8月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出征仪式
7月4日(周三)下午15:30在实验大楼102举行2012年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请各系团总支负责人,立项团队指导教师、全体成员(统一穿文化衫),院系团学组织代表参加出征仪式,并提前15分钟到场,确保出征仪式顺利举行。
五、活动组织方式
今年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基于三个层面开展,2010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由人文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具体按照人文系思想政治教研室《关于开展2010级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重点团队层面
在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创意立项大赛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确立“大学生艺术团赴景宁大漈“文艺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团”等15支团队为立项团队。根据团队立项内容,按照《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导航》(详见校团委网站资料下载)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个人责任书》(学院盖章处加盖系章)、《浙江农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和《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二)个人层面
2009级和2011级全体学生个人实践。按照“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实践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实践与择业就业相结合,实践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原则,自行参加各类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于9月5日前向所在系提交《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格式详见实践导航相关说明)。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组织单位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狠抓落实。
2.完善机制,加强保障。要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根据项目立项内容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各项服务扎实有效。指导教师必须随队指导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要严格遵守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认真组织,注重安全。活动期间务必做好预防灾害的准备,加强安全保障,确保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人员的安全。开展活动必须乘坐符合安全要求,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严防交通事故。各团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安全保障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个人层面的实践活动原则上返乡进行,并保持信息畅通。
4.严格纪律、明确要求。参加学院重点团队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要高标准严要求,必须服从学院、系和有关领队老师的安排,按照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社会实践任务。任何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都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及大学生形象。
5.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重点团队负责人按《实践导航》要求,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交流工作经验。请各团队指定专人加入QQ群:247706850和收听“浙农林大天目学院团委(@y11zafutm)微博”,负责本团队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发布微博﹟创新创业求发展 青春奉献促和谐﹟话题,并报学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小组。总结工作按照《实践导航》相关要求,提前两天上报学院团委。联系人:魏自立、屠丽清;联系电话:0571-63743991;邮箱2354100271@qq.com。
附件:1.天目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
2.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3.浙江农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个人责任书
4.浙江农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5.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委员会
2012年7月2日
上一条:院办关于2012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院分工会关于组织2012年暑期教职工旅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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