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会届内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9-15  浏览:

全院团员青年,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团委、学生会联系学校、学院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鼓励优秀在读大学生参与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青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经团委、学生会研究,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学生会审定,拟定近期进行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会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哀建国

副组长:侯锡铭 邓剑刚 

成 员: 吴海涵 郑月琼 陈阳红 林爱广 张付安 王科翔 解诗征

二、岗位设置

() 团委

1.书记处:学生副书记2名、书记助理1名;

2.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创新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部门各设正职1名,副职3名,天目专刊设正职副主编1名、副职3名(编辑部、记者部、办公室负责人);

3.大学生艺术团、天目之声广播电台调整工作另行安排;

4.撤销“社团工作部”,另行筹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见相关文件通知)。

(二)学生会

1.主席团:主席1名、副主席3名、主席助理2名;

2.办公室、校园学风建设部、校园文明督察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实践部、宣传策划部、心理健康促进部、学生权益保障部、创业服务部等部门各设正职1名,副职3名;

3.“衣锦家园”学生寝室自治委员会:主任1名(学生会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主席兼任)、副主任(衣锦家园园长)1名、主任助理2名,寝室文化部、卫生督察部等部门各设正职1名,副职3名。

三、实施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四、选拔条件

1.应是我院注册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热爱团学工作,有一定的议事分析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服务学校、服务团学组织、服务团员青年的学生;

4.学习成绩优良,近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善于团结他人,在学生组织和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宣传

915日晚7:00在教116召开团委、学生会届内调整动员大会。

(二)推荐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团总支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个人自荐:符合选拔条件的自荐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团委、学生会届内调整自荐表》(附件1,2012918日(周二)上午1100前上交相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西大楼305)、学生会秘书长办公室(实验楼509);

组织推荐:由各团总支从本系优秀的学生中分别推荐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1-2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团委、学生会届内调整组织推荐表》(附件2),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12918日(周二)上午1100前上交团委办公室(西大楼305)。

(三)组织笔试

918日(周二)晚1900自荐和组织推荐人员到教116参加笔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四)资格审查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由院团委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笔试结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五)演讲面试

采用分组分阶段面试模式,由领导小组指定成员担任评委进行评选,候选人先进行自我介绍和谈工作思路(3分钟),再由评委进行提问。

(六)考察和公示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评委会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情况讨论确定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人员拟任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任用

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公布任用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指导老师:团委邓剑刚老师,电话:637417109291710),学生会吴海涵老师,电话:63743182(9293182)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2.doc

上一条:团委关于召开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汇报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级新生课表查询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开云·app(中国)官方网站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