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考核和第三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10-31  浏览:

各 系:

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投入使用已有二年多时间,期间共有20余支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工作室,并有多个团队经过孵化成功创办企业。创业工作室为创业团队的建设和创业项目的运作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支撑条件,并为学院今后创业工作室的管理和服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工作室的作用,现就第二期大学生创业项目考核和第三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项目考核流程

1.第二期创业团队负责人下载填写《第二期大学生创业团队考核表》(附件1);

2.专家对第二期创业工作室团队进行考核;

3.第二期创业工作室团队负责人作阶段性工作小结,要求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4.专家进行提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

5.专家根据项目汇报情况及市场前景、营销策略、创新性、资金与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评审意见,并给出评审结果。

请第二期创业工作室团队及时将纸质版本材料报送至天目学院就业办(东湖A3-A4一楼大厅),电子版本材料(考核表+PPT)发送到邮箱: tmjyb@zafu.edu.cn.

二、第三期项目申报工作

1.条件要求

1)创业团队成员必须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并立志创业或已经工商注册公司;

2)创业团队必须自觉自愿接受并遵守创业工作室的相关管理规定;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业团队入驻工作室后,必须保证能在创业工作室内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

7)创业团队成员需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经家长和所在系同意方可开展相关创业活动。

2.进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

2)就业办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创业团队需进行PPT汇报);

3)评审入围的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进驻团队;

4)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工作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5)创业团队与就业办签署进驻协议书,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申报材料

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创业团队章程;

3)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请各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学生申报。每个系推荐3-4个项目,并于1128日前将纸质版本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学院就业办(东湖校区A3-A4一楼大厅),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 tmjyb@zafu.edu.cn

联 系 人:李兴彪,联系电话:637436069293606)。

附件1第二期大学生创业工作室团队考核表.doc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报书.doc

天目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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