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关于
开展对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实绩,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学院决定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有效激励、导向正确;
(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注重实绩、论质评优;
(四)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二、考核依据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各部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订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和部门工作职责。
三、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工作由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两个考核工作小组进行:
(一)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实验教学中心,下同)组成。
(二)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学生办主任和教学行政秘书组成。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分教学单位(五系一部)和职能部门两类:
第一类,教学单位
考核内容分师资队伍、教学建设与改革、党建与学生工作等8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系(部)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类,职能部门
考核内容为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
五、时间与地点
(一)考核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8:30分。
(二)地点:西大楼第一会议室。
六、考核程序
(一)教学单位
1.工作总结:各教学单位书面工作总结,以及系(部)考核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的“工作创新”书面总结。“工作创新”书面总结于
2.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对相关指标进行测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于
3.对工作创新进行测评。学院领导于
4.领导小组确认。
5.计算最后得分: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测评分加工作创新测评分为各系(部)年度考核的最后得分。对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的考核中,不涉及的内容不考核,计算最后得分时按扣除相关内容后的分值折算成百分制。
(二)职能部门
1.工作总结:各职能部门书面总结。
2.听取工作汇报: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听取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用PPT作8分钟的汇报。
3.打分测评。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工作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该部门进行打分测评。
4.计算最后得分:根据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的测评分计算所得的算术平均分作为部门的最后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两个组考核得分前两名的单位作为学院年度先进工作单位予以表彰。
上一条:院办关于公布学院各职能部门2012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下一条:学院分党校关于公布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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