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来源:  编辑:禇凌俊  时间:2022-04-26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学院五一放假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五一”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于4月26日至29日进行,分为各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两个阶段。

自查时间:4月26日至28日

检查时间:4月29日

(二)检查重点部位及内容

1.重点部位:实验室、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活动中心、报告厅、体育场馆、出租营业房、高配房、水泵房、地下室等。

2.主要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高配房等管网、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

2)治安安全: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物防、人防、技防)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假期人员值班情况。

3)学生公寓安全:宿舍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使用是否完好;违章电器查处情况;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晚归或未归情况等。

4)实验(实训)室安全:安全责任体系、用水用电用气、微生物(病菌种)、高温高压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安全、个人防护、危化品采购及储存使用管理情况,实验室有害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情况等。

 

5)后勤保障安全: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电梯、室外充电桩等使用情况是否完好;教学楼、办公室等有无超功率用电现象;电瓶车辆等是否入梯进楼层;食品安全是否到位等。

6)校舍安全:建筑物及墙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门窗、玻璃、高层吊顶、楼梯、护栏等使用情况是否完好;用水用电用气、工具存放情况是否完好;出租营业房、架空层有无违规用水用电用气情况等。

7)特种技术安全:特种设备、大型仪器设备运行及安全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开展安全防范教育

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要全方位落实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一)疫情防控教育: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做好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少到人员聚集场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不断提升师生防骗识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消防安全教育: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寝室、教室、实验室等学习生活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不违规充电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交通安全教育:师生员工要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骑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带人,不超载,不接打电话,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做低头族车辆停放至规定停车区域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如不能及时整改的,书面反馈,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二)各单位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上(附件),于4月28日16:00时前送至行政楼公共保障部103办公室。

联系人:金钱江  联系电话:87760039 (9200039)

附件: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学院综治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师生创业街第十二期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学院第七届五四红歌会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开云·app(中国)官方网站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