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诸暨市交警大队要求,决定开展电动车集中备案登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集中备案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28日—29日9:00—17:00,第二食堂门口。
二、备案登记对象
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新标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包括电
动三轮车。
三、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同时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证明材料,教职工携带工作证或一卡通等证明材料。
2.本人电动自行车及购车发票等合法来历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临牌申领免费;
2.“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备案登记使用号牌为临时号牌,只作为车辆备案登记,非同正式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月1日。
11月起,交警部门将对没有上牌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车进行处罚。
敬请各位师生员工相互告知。
公共保障部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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