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根有教授荣获绍兴市师德楷模称号

【来源:院办  编辑:方平  时间:2014-09-11  浏览:

本网讯  99日晚,绍兴市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师德楷模表彰活动在绍兴广电总台举行。我院李根有教授是在绍高校唯一一名荣获“绍兴市师德楷模”称号并受到表彰的教师。

李根有 教授从事高等教育工作至今已32年,一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是他最大的人生追求。他的课深受学生喜爱,在传授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他能有机地将育人工作融汇其中,教学效果在学院历年名列前茅;他的科研工作也取得丰硕成果,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主、参编专著与教材15部;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他还积极承担社会服务工作。因表现突出,曾20余次被评为校、院级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后二次被评为浙江省高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浙江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校第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浙农林大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共产党员,省级教学名师奖等荣誉。

此次绍兴市开展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师德楷模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和感召全市广大教师增强对师德重要性的认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绍兴市委、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代表200余人参加了表彰活动。

颁奖典礼上,共表彰了李根有等十一位师德楷模,15位绍兴市教育功臣和16位绍兴市模范教师。

学院迁址诸暨办学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先后启动了“百名博士工程”和“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招聘、引进和培养,学院师资数量大幅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院办 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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